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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赢了环保局”有新说法

环保局称姚远的汽车尾气不达标
2000-01-12 来源:生活时报 记者 陈君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月11日讯(记者陈君)针对北京市民姚远的桑塔纳轿车是否可以参加汽车尾气复检一事,今天下午,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余小萱表示:鉴于姚远提供不出一份经过匹配实验、工况法测试和耐久性考核从而达到新排放标准的检测报告,因此,环保局不准予姚远的车参加复检。

本报昨日一版《因未装“三元催化器”打官司车主赢了环保局》一文见报后,引起读者广泛关注。不少车主通过本报新闻热线纷纷询问:我的车与姚远的情况类似是否能年检?一位王先生说,我于1997年10月购得一辆奥拓车,去年4月花650元装了一个F1高能点火器,经测试排放达标,但半年后年检时,被告之必须花3100元安装电控补气加三元催化器,前后共花去4000元,我打算让环保局给个说法。

带着读者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余小萱副局长,他说,去年3月4日北京市政府颁布的8号令第20条规定,对1995年1月1日以后领取牌照的轿车“未进行治理或不能达到新的排放标准的,到2000年一律不予年检。”余小萱说,国家环保总局日前作出的行政复议是一份很完整的文书,但新华社发稿时只取了其中一段,这一小段并不能代表国家环保总局的决定。此外,国家环科院和北京某研究所都对姚远车的尾气净化器进行了工况实验,结果是不达标,再加上治理单位也提供不出完整的测试报告,所以姚远的车不准予年检。余小萱强调,环保局在处理此事时是依法办理的,姚远可以选择她认为合适的办法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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